近日,北京警方通報演員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。據媒體報道,演員李某某為李易峰 。類似丑聞,在娛樂圈并非孤例。
近年來,明星觸犯法律的事件屢屢發生,萬人追捧的頂流偶像一朝跌落“神壇”,亂象令人側目。昔有吳亦凡“直言不諱”表清白,“我自己進監獄!”今有李易峰“真情實感”小作文如是道:李易峰三個字“是活在自己的影視作品中,是活在作為青年人對這個時代的社會責任中,是活在一個公眾人物對自己言行舉目的擔當中”。如此熟悉又打臉的戲碼,不僅擊碎了公眾的好感與期待,也再次污染了環境與風氣。事實證明,無論多么“言之鑿鑿”的表白,多么“信誓旦旦”的聲明,多么“感人至深”的洗白,在事實真相面前,在法律和道德面前,都顯得蒼白且可笑。
(資料圖)
不管什么圈、不論什么星,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,加強自我約束。放浪形骸,放松修為,不知輕重,偶像離“塌房”就不遠了。“聚光燈”效應為公眾人物帶來非同尋常的光環,相應地,其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,言行有度,表里如一。嫖娼不僅失德而且違法。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:“賣淫、嫖娼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,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的基本修為。從藝先從德法,學藝先學做人,如果明知故犯、以身試法,這個圈子又豈能再有其立足之地?這個“聚光燈”當然也不會無視其污點與陰影。
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,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率先捍衛的。須知,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公眾人物都不能試圖僭越法律;社會輿論不是沒有記憶,不管身處哪個圈子,光環有多閃,名氣有多大,一旦行為涉嫌違法,法律不會放縱,公眾不會輕饒。
有個別網友認為明星去嫖娼,是滿足個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負責任的“明智”之舉,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令人大跌眼鏡。李易峰事件就是一個警示,放縱自己的欲望,不潔身自好,難免自食其果。不管是所謂的“光談戀愛不結婚”,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??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,違反公序良俗,甚至違法。三觀不正,對自己、他人、社會缺乏責任感,災殃遲早會來臨。只有臺上臺下、人前人后都是真真正正的正能量,才會有長長久久的流量。不管是哪個圈的哪個“頂流”,都請牢記警察叔叔的正告:遠離嫖娼別心動更別行動!舉一反三,人生之路該怎么走,人生軌跡該怎么畫,都須三思而后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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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打自己的臉,說的就是李易峰。
據“平安北京”消息,近期,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,將演員李某某(男,35歲)查獲,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,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而經央視記者與相關部門核實,演員李某某系李易峰。
李易峰,嫖娼,多次。
公眾一片嘩然,曾經的偶像濾鏡碎了一地。
大家如此無語,不僅因為身為公眾人物的李易峰發生的這件丑事本身,同時,還因為就在警方發布通報的前一晚,李易峰本人和工作室還在“辟謠”。但很快,這些丑態和說辭都被各大平臺一刪而空。
現在回頭看李易峰的“所謂辟謠”,可笑之極。
其實,在他之前,已經有幾位否認的明星被打臉了。
在違法行為發生后,李易峰和他的工作室不僅不知悔改,甚至竟然還想著混淆視聽,試圖掩蓋真相,企圖幻想可以當沒發生過。
更可笑的是,他不僅極力否認掩蓋,還說出了“我希望李易峰三個字,是活在自己的影視作品中的,是活在作為青年人對這個時代的社會責任中的,是活在一個公眾人物對自己言行舉目的擔當中的……”
此種行為,令人作嘔,黑白顛倒,完全置道德、法律于不顧,只能用一句著名臺詞來形容: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!
身為公眾人物,擁有上千萬粉絲社交賬號的偶像明星,甚至是獲得過獎項的演員,李易峰“多次嫖娼”的行為,不僅是不愛惜自己的羽毛,是徹底的自毀行為,更對不起那么多曾經多年喜愛支持他的粉絲。
李易峰,成為了繼吳某某,李某某之后,又一個李某某。
晚了。
這些年,明星塌房有兩個主要原因:一個睡,一個稅。
有網友總結得非常好,奉勸這些公眾人物,時刻愛惜自己的羽毛:該稅的稅,不該睡的別睡。
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
李易峰,現在就算把眼淚哭干了,也沒用。
可是,直到警方通報前的“所謂辟謠”,李易峰還在拼命掙扎。
李易峰在掙扎什么呢?
是他所說的責任嗎?
顯然不是。
李易峰提到的這句:“對我造成的不只是精神上的傷害,還實際影響到我所有正在推薦的業務領域”,應該才是他真正在乎的。
這次事發前,已經有太多信息指向李易峰的私生活:曾經的肇事逃逸、私交混亂,情史復雜,黑歷史被扒出,被說“不老實”。
再加上嫖娼是“多次”,說明李易峰已經不是初犯。
可以一而再,再而三讓私生活失控,讓身為公眾人物的自己言行失態,還不收斂不收手,只能證明李易峰早已經把道德法律拋之于腦后。
所以,就連喜歡和追隨了他多年的粉絲,也公開表達了失望。可是,李易峰最后在乎的,居然卻是“業務”,說白了就是利益。
所以,這次他是真的“急了”,像個跳梁小丑一樣在為自己開脫。
不過,公眾人物一旦失德違法,現在沒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,那些曾經看重偶像流量和明星商業價值的商家,都紛紛在第一時間選擇撇清關系,送上兩個字:解約。
李易峰得到的也是一樣的,被警方通報“多次嫖娼”被行拘后,他此前的多個代言,都紛紛選擇“即日起終止與李易峰的所有合作關系”。
昨天還在風光,今日已成小丑。
就在李易峰被警方通報之后,更多的網絡爆料來了,網傳一位女士的朋友圈,說她在海口陪李易峰拍戲,沒想到他不止嫖娼,還“選妃”。
劣跡藝人,不僅讓自己蒙羞,也等于自己為自己打拼多年的演藝事業畫上了句號。
在李易峰之前,已經有不少明星塌房了,然而這些依然沒有給他們警醒和教訓,直到警方通報的前一天,李易峰才慌了神,才說“我希望李易峰三個字……”。